一、?我院是市直、城区、泽州县医保定点医院。凡持有市直、城区、泽州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证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的参保人员均可在我院就诊。
二、?参保人员须办理住院时,要先出示医疗证及处方本。经手费人员核对登记后,到医保科领取审批表(住院三天内),办理相关住院手续。
三、?参保人员要根据病情预交押金,出院时,由医院收费处人员根据相关的支付标准,结清住院费用,押金长退短补。
四、?审核、结算人员要将医疗费的报销情况记入患者的医疗证中,返还患者的医疗证、处方本。
本院收费标准:按《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格二类标准收费》
咨询电话:304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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