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向长期居住在经营社辖区内的住户,包括农户、社区居民、个体经营户等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申请贷款条件:
(一)农户贷款以户为单位申请发放,并明确一名家庭成员为借款人;
(二)借款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有当地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本人及家庭成员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和不良行为;
(六)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
(七)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金额和期限合理;
(八)符合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按照用途分类,农户贷款分为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户消费贷款。
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有效期的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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