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刘锋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问候!向长期以来辛勤奋战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向关心、支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发展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论述,充分彰显了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201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把“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确定为主题,其内涵不言而喻,就是呼吁全社会崇尚品质消费理念、适应品质消费需求、创造品质消费环境,以品质消费需求倒逼供给侧品质提升,为释放中高端消费潜力创造条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努力。
围绕这一主题,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围绕建设“转型综改示范区的先行区、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领跑者、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桥头堡”三大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断适应消费新趋势新特点,进一步提升经营品质,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新愿景。
——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构建“自我管理的行业自律、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高效便捷的政府监管”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格局。要紧紧围绕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检力度,加强农村日常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提高城乡消费维权均等化水平。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查办、督办和协调联办,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等侵权行为,推进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布工作。要加强12315体系建设,把12315打造成为民服务的优良品牌。
——营造品质消费环境。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强化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推进消费维权服务升级,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要强化消费提示警示和行政约谈,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坚决遏制假冒伪劣滋生蔓延,让问题商品无处藏身,不法商家难逃法网。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发挥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商品服务监督和消费引导功能,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要努力反映消费者呼声,运用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公益诉讼等手段,推动清除实现品质消费的障碍,完善品质消费标准和制度保障,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要通过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百姓走向品质消费,形成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
——提升商品服务质量。各经营者要主动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要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要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全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形成一批示范商圈和示范街。广大消费者要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消费者协会、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要携手共进,倾情倾力推动消费维权共治共享,不因事难而推诿,不因事小而不为,把人民群众消费方面的“窝心事”、“ 烦心事”一件一件解决好,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富有温度、温情的消费维权服务,无论身在何处,不论来自何方,在晋城花钱消费不窝心、少烦心、多舒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敢于消费、放心消费,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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