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上党戏剧研究院副院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党梆子代表性传承人、上党梆子表演艺术家张爱珍,6月8日在天津参加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座谈活动,被文化和旅游部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非遗传承实践日渐活跃。无论是传承人的精神风貌,还是很多非遗项目的存续状态,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活力再现的非遗对于弘扬优秀道德价值、培厚社区文化积淀、培育良好民风习俗、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发挥着重要作用。非遗传承实践已成为国家和地方很多重大发展战略的助推力量。此次全国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共50个,先进个人共99位。其中我省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3位,张爱珍是我省戏曲界唯一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也是晋城市唯一受表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张爱珍是著名上党梆子表演艺术家,创造了中国戏曲新流派上党梆子“爱珍腔”,取得了不凡的艺术成就,曾获第九届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唱片第三届“金唱片奖”。2009年她被选定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党梆子代表性传承人后,除自己坚持日常演出外,于2012年3月成立了“上党梆子张爱珍传习工作室”,拓展了传承工作。当年7月,到台湾进行艺术交流,与台湾新竹市国乐团共同举办张爱珍个人演唱会,传播上党梆子和爱珍腔,8月与高平中专联合开办了“戏曲班”,传徒授艺,为上党梆子的传承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她的入室弟子和学生中,有多人获得中国戏剧梅花奖、山西省戏曲杏花奖、中国戏曲红梅奖、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奖等奖项。她的代表剧目之一《杀妻》被世界学术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评定为“世界学术贡献奖作品金奖”,中国戏曲学院将其立为教学剧目。(周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