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晋城市人社局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该市全面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该市连续14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同时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第三年实现同步上调。
据介绍,本次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其中,定额调整标准为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包括: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7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倾斜调整包括: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296元的补到3296元。
据初步统计,此次调整将惠及晋城市9万余名退休人员。市人社部门将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张明明 晋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