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信息公告
(第一号)
晋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晋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实施方案》(晋市招考委〔2018〕11号)、晋城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18〕22号)和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分数分段统计,以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总数为基数,确定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372分。
2018年晋城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放。市招考中心根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一次性满额投放。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出现同分数竞争不退档,全部录取。
2、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占用统招计划,完不成的招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3、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在确保指标完成率不低于90%的前提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本辖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办法,向社会公示后,由市招考中心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学校进行投放。
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办法时,对完不成优质高中分配计划的情况,要有明确的规定。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出现同分数竞争不退档,全部录取。
4、晋城一中、晋城二中、市实验中学的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的办法是:
一是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指标计划、考生所报志愿、考试成绩和降分范围,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录取;
二是当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指标计划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城区和泽州(晋城二中、市实验中学为城区)享有优质高中分配资格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志愿、考试成绩和降分范围,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
三是当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优质高中指标计划,将转为统招计划。
5、特长生(自主招生)的录取按照晋城市教育局相关文件和招生学校招生简章执行。录取时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中考成绩排名,如中考成绩还相同,全部录取。
6、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非应届考生发档线提高10分。
7、政策性加分依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8〕7号)中相关规定执行。政策性加分和考试科目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
8、7月20日至7月24日,普通高中预发档分数线及预发档考生花名同时在晋城市教育局网站(网址:www.jcedu.sx.cn)和“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网址:www.jckszx.cn)公示。考生如发现分数、志愿、学校匹配错误,或公示的学校预发档线等于或低于自己分数,又填报有该学校志愿(即应发档而未发档),要在公示期内联系所报名县区招办,查明原因。
7月25日至7月26日,考生登录网络平台,查询普通高中录取结果。
7月27日至7月28日,被录取考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处理。
9、职业高中(中专)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相结合的办法。中考分数公布以后,市招考中心一次性将有报考志愿的考生信息发给学校,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及时安排已录取考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志愿考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职高学校,可以自主组织生源,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招生结束后,市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办理录取手续。并向省招考中心报送录取数据。
晋城市2018年中考录取时间安排
7月11日--7月15日
考生志愿信息统计;
7月20日--7月24日
公示普通高中预投放分数线、预投放考生名单;
7月25日--7月26日
公示期间考生问题反映汇总;划定招生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向招生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学校录取审核、通知考生。
7月27日--7月28日
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又未申请延迟报到的考生,按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对待。
8月3日
招生学校向市招考中心上传录取结果信息。
8月10日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网上自主录取系统关闭。
8月10--8月20日
打印录审表,办理录审手续。
8月20--8月25日
信息统计。
8月底前
向省招考中心报送录取数据,结束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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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1日